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進建設全省統一開放規范有序建筑市場工作的通知
[建建發(2013)290號]
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省建筑業取得了健康、快速的發展。2012年,全省建筑業總產值達到17332.6億元,出省施工產值達到8707億元,外向度首次突破50%。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監督管理,促進我省建筑業健康發展,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省政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推進建設全省統一開放、規范有序建筑市場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建設統一建筑市場對我省建筑業發展的重要性。近年來,我省一些市、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以“扶持本地建筑業發展、本地建筑市場已經飽和、加強建筑市場管理、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秩序”等為由,在設置外地建筑企業備案要求、建設項目招投標準入條件等方面設置種種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外省、外市、外縣(市、區)企業在本地承接業務,不僅違反《建筑法》、《招標投標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也與住房城鄉建設部和我廳的有關文件精神相違背,地方保護有日趨嚴重的傾向,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省建筑業企業出省施工業務的順利開展。
出省施工在我省建筑業發展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沒有出省施工,就沒有我省建筑業今天的規模和影響力。我省是建筑業大省,正在向建筑強省邁進,在建筑市場開放、規范等方面在全國理應率先垂范,作出榜樣和表率。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規范建筑市場對我省建筑業發展的重要性,要有法制意識和全局觀念,要從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踐行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按照省委省政府、住房城鄉建設部和我廳的相關文件要求,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切實把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業轉型發展作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努力營造管理規范、開放有序的建筑市場環境。
二、規范企業跨地區承攬業務的備案要求。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辦理備案時,僅限于對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駐本地辦公場地租賃證明、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駐本地的業務負責人授權委托書等進行備案復核。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加誠信履約證明、欠薪保障金繳納等備案條件,但必須事先明示,相關規定必須履行政府規范性文件報批手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外地建筑企業與本地建筑企業同等待遇,不得以各種不合理條件設置地方壁壘。除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外,各地不得擅自另行設立對建筑企業從業人員的其他資格要求。對已經取得國家規定的有關資格證書的外地建筑企業從業人員,不得以必須取得本地有關部門頒發的其他資格證書為由限制其進入本地建筑市場。
三、簡化企業跨地區承攬業務的備案程序。各地要進一步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簡化工作流程,對建筑企業跨地區承攬業務實行設區市統一備案。注冊地為非本設區市的建筑企業到該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辦理備案手續或實行首次進入地備案、全市通用。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隨時接收外地建筑企業的備案材料,即時辦理備案手續。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將已備案的外地建筑企業信息及時通報本地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備案信息應及時向社會公布。設區市內其他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要求已經在本設區市內辦理過登記備案手續的企業重復備案。
四、依法加強對外地建筑企業的動態監管。各級建設主管部門應結合本地區建筑市場監管的實際情況,調整監管思路,創新監管機制,在簡化備案手續的同時,加大對備案企業市場行為的動態監管力度。要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所有本地和外地建筑企業的信用檔案,通過市場和現場的兩場監管聯動,實施動態跟蹤管理。工程項目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查處本地區外地建筑企業和個人在承攬業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并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或處理建議通過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及時告知該企業注冊地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對于有違法違規的省外建筑企業和個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省內企業和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由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報送我廳,作為不良行為信息向社會公布,并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五、切實加強建設統一建筑市場的責任落實。各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地區建設統一建筑市場工作的指導和監督,進一步理順建筑市場監管體制,切實落實有關職能部門的責任,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在建筑市場準入、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等方面設立不合理條件排斥或限制外地建筑企業承攬業務的,要責令有關職能部門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應當依法處理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本地區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權限涉及其它部門的,建設主管部門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建設統一建筑市場工作的有關情況和要求,同時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做好建設統一建筑市場的各項工作。
六、做好我省建筑企業走出去發展的服務工作。日前,我廳與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簽署了《共同構建兩省統一開放建筑市場的協議》。《協議》商定,兩省建設主管部門將秉承資格互認、平等待遇原則,共同構建公平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進一步健全兩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日常溝通協調機制,共同促進兩省建筑業的健康發展。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各駐外辦事處既要加強市場監管,又要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切實履行好公共服務職能,提高服務保障能力,積極為企業排憂解難,積極做好我省建筑企業出省承攬業務的各項服務工作。
附件:《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構建兩省統一開放建筑市場的協議》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10月30日